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台湾问题 大陆官方文件.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台湾问题 大陆官方文件. Show all posts

Wednesday, April 25, 2007

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今天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参加了看望和讨论。

联组会上,刘民复、陈正统、林盛中、陆锡蕾、孙南雄、陈杰、万鄂湘、谢克昌、刘亦铭、张庆成等10位委员先后发了言。

胡锦涛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长期以来,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但是,近年来,台湾岛内局势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给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台湾当局不断在台湾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活动,蓄意挑起两岸对立,竭力破坏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事实说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成为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如不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势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断送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危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胡锦涛指出,当前,两岸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新的积极因素,台海紧张局势出现了某些缓和的迹象,但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斗争仍然是严峻的、复杂的。

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

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这不仅是我们的立场,也见之于台湾现有的规定和文件。既然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就不存在所谓大陆和台湾谁吞并谁的问题。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困难的症结,在于台湾当局拒绝一个中国原则,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解铃还需系铃人。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对话和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不仅可以谈我们已经提出的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建立军事互信、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议题,也可以谈在实现和平统一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对于台湾任何人、任何政党朝着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方向所作的努力,我们都欢迎。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我们希望台湾当局早日回到承认“九二共识”的轨道上来,停止“台独”分裂活动。只要确立了一个中国的大前提,我们对任何有利于维护台海和平、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意见和建议都愿意作出正面回应,也愿意在双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寻求接触、交往的新途径。

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都热爱和平,真诚希望维护和享受和平,更希望自家骨肉兄弟能够和平解决自己的问题。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这是我们始终坚持为实现和平统一而不懈努力的根本原因。和平统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两岸同胞之福,是地区和世界之福。两岸和平统一了,可以弥合两岸因长期分离而造成的隔阂,使两岸同胞增进一家亲情;可以结束两岸在军事上的对抗,使两岸同胞共同致力于和平建设;可以使两岸经济更好地互补互利,使两岸同胞携手共谋发展;可以使两岸一起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使两岸同胞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和荣誉;可以真正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使两岸同胞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民期盼和平,国家需要稳定。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努力。我们真诚希望台湾有关人士和有关政党严肃思考这个重大问题,从民族大义出发,从两岸同胞的福祉出发,为保持台海和平、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作出正确的历史性抉择。

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台独”分裂势力越是想把台湾同胞同我们分隔开来,我们就越是要更紧密地团结台湾同胞。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事关广大台湾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解决。如果两岸客运包机实现了“节日化”,还可以向常态化发展。两岸货运包机问题,也可以由两岸民间行业组织交换意见。我们将进一步陆续出台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问题、维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的政策措施。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

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13亿中国人民坚决不答应。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台独”分裂势力必须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停止一切“台独”活动。我们希望,台湾当局领导人切实履行2月24日重申的“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和不通过“宪改”进行“台湾法理独立”的承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表明这不是一句可以随意背弃的空话。中国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大陆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大陆,台湾也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我们相信,广大台湾同胞一定会同我们一道,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地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在谈到加强多党合作时,胡锦涛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而奋斗。希望各民主党派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建言献策,同中国共产党一道把我们国家的事情办好。

何鲁丽、王忠禹、刘延东、张克辉、周铁农等出席联组会。(完)

背景资料:“九二共识”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1987年底,长达三十多年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随之发展起来,同时也衍生出种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台湾不得不调整“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的“三不政策”,于1990年11月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权的与大陆联系与协商的民间性中介机构——海峡交流基金会,出面处理官方“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为便于与海基会接触、商谈,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推动于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并授权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两会在香港商谈中,就海峡两岸事务性(公证书使用)商谈中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海协的基本态度是,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在香港商谈中,海协提出了5种文字表述,台湾海基会也根据“国统会”的结论提出了5种文字表述,台方虽然也同意两岸公证书使用是中国内部的事务,双方均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表达了谋求国家统一的愿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两会很难达成一致。在会谈即将结束时,海基会代表又增提了3种表述方式,并拿出了他们的最后表述内容:“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还建议“用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海协代表表示这是此次商谈的主要成果,等把海基会的建议与具体表述内容报告后再正式答复。

香港商谈结束后不久,1992年11月16日,海协会正式致函台湾海基会表示,“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了具体表述内容,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现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海协的函后并附上了海基会最后提供的表述方案。12月3日,海基会回函海协,对达成共识未表示异议。至此,关于一个中国原则表述问题的讨论,以形成双方相互接受的两段具体表述内容为结果而告一段落。(完)

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江八点)

同志们、朋友们:

全国各族人民刚刚欢度了1995年元旦,又迎来了乙亥年春节。在这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来临之际,在京的台湾同胞和有关人士欢聚一堂,共话两岸关系前景和祖乎 统一大业,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2100万台湾同胞祝贺新年,祝愿台湾同胞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l00年前,1895年4月17日,日本帝国主义以战争的手段逼迫腐败的清朝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强行攫取了 台湾与澎湖列岛,使台湾人民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生活了半个世纪之久。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这屈辱的一页。50年前,中国人民同世界人民一道战胜了日本帝国主 义,1945年10月25日,台湾与澎湖列岛重归中国版图,台湾同胞从此摆脱了殖民统治的枷锁。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1949年以后,台湾又与祖国 大陆处于分离状态。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仍然是所有中国人的神圣使命和崇高目标。

1979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来,我们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一系列对台政策。邓小平同志是中国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伟大构想的创造者。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实事求是,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论 断和思想,确立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指导方针。

邓小平同志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统一,分裂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能允许有什么 “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坚决反对“台湾独立”。解决台湾问题无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的方式,一种是非和平的方式,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完全 是中国的内政,决不允许外国干涉。我们坚持用和平的方式,通过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同时我们不能承诺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诺了这一点,只能使和平统一成为 不可能,只能导致用武力解决问题。统一以后实行“一国两制”,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统一 后,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同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及民间交往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拥有立 法权和司法权(包括终审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党、政、军等系统都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军队、行政人员驻台,而且在中央政府里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十几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指引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各领域 的交流蓬勃发展。两岸经济相互促进、互补互利的局面正初步形成。早日实现两岸直接“三通”,不仅是广大台胞、特别是台湾工商业者的强烈呼声,而且成为台湾 未来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两岸事务性商谈已取得进展,“汪辜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但是,值得所有中国人警惕的是,近年来台湾岛内分离倾向有所发展,“台独”活动趋于猖撅。某些外国势力进一步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这些活动不仅阻碍着中国和平统一的进程,而且威胁着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当前国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但总的趋势是走向缓和。世界各国都在制定面向未来的经济战略,把增强综合国力作为首要任务,以求在下一世纪到来时能在世界上占 有自己的位置。我们感到高兴的是,海峡两岸的经济都在向前发展。1997年、1999年,我国将继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这将是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 同胞的一件大喜事。中华民族历尽沧桑,饱经磨难,现在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全面振兴的时候了。这对台湾是个机会,对整个中华民族也是个机会。在这里, 我愿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如下看法和主张。

(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也应坚决反对。

(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并依据有关国际组织的章程,台湾已经以“中国台北”名义参加亚洲开发银 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等经济性国际组织。但是,我们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一切爱国的台湾同胞和 有识之士都会认识到,进行这类活动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台独”势力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和平统一的进程。只有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才能与全国各族 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

(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一贯主张。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引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我在1992年10月中国共产 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说:“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 法。”我们所说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我们曾经多次建议双方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 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此,我再次郑重建议举行这项谈判,并且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 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至于政治谈判的名义、地点、方式等问题,只要早日进行 平等协商,总可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我们完全相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理解我们的这一原则立场。

(五)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 济合作。我们将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要继 续加强两岸同胞的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应当采取 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要促进两岸事务性商谈。我们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六)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5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七)2100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 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我们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 难。我们希望台湾岛内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也希望台湾各党派以理性、前瞻和建设性的态度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我们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 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凡是为中国统一作出贡献的各方面人士,历史将永远铭记他们的功绩。

(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就是相互走走 看,也是有益的。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海峡咫尺殷殷相望,总要有来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来”。

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为促进两岸关系、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振兴,作出了许多努力,功不可没。我们希望广大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进一步为发展两岸关系、统—祖国和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

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无限期地拖延统一,是所有爱国同胞不愿意看到的。中华民族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统一是中 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我们呼吁所有中国人团结起来,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全力推 动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中华民族现代发展进程中这光辉灿烂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原载1995年1月31日《人民日报》)

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1993年台湾问题白皮书)

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

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

前言

一、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台湾问题的由来

三、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

四、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及其阻力

五、国际事务中涉及台湾的几个问题

结束语

前言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联合国和它的成员国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 整或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联合国《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凡以局部或全部 破坏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为目的之企图,都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被侵略、被宰割、被凌辱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而英勇奋斗的历史。台湾问题的产生与发 展,都与这段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种种原因,台湾迄今尚处于与大陆分离的状态。这种状态一天不结束,中华民族所蒙受的创伤就一天不能愈合,中国人民为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也一天不会结束。

  台湾问题的现状如何?症结何在?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立场与主张是什么?为了便于国际社会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有必要就下列问题加以阐述。

一、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地处中国大陆的东南缘,是中国第一大岛,同大陆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台湾自古即属于中国。台湾古称夷洲、流求。大量的史书和文献记载了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情景。距今1700多年以前,三国时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 等对此就有所著述,它们是世界上记述台湾最早的文字。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进入17世纪之后,中国人民在台 湾的开拓规模越来越大。17世纪末,大陆赴台开拓者超过10万人。至公元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时,总数达到50.7万余户,254万余人。200年 间增长25倍。他们带去先进的生产方式,由南到北,由西及东,筚路蓝缕,披荆斩棘,大大加速了台湾整体开发的进程。这一史实说明,台湾和中国其他省区一 样,同为中国各族人民所开拓所定居。台湾社会的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即使在日本侵占的50年间,这一基本情况也没有改变。台湾的开拓发展史,凝 聚了包括当地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人民的血汗和智慧。

  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 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早在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政府即已派兵驻守澎湖,将澎湖地区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元朝政府在澎湖设置行政管理机构 “巡检司”。明朝政府于16世纪中后期,恢复了一度废止的“巡检司”,并为防御外敌侵犯,增兵澎湖。1662年(清康熙元年),郑成功在台湾设“承天 府”。清朝政府逐步在台湾扩增行政机构,加强了对台湾的治理。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设“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下设“台湾”(今台南)、 “凤山”(今高雄)、“诸罗”(今嘉义)3县,隶属福建省管辖。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派员测绘台湾地图,勘丈全境里数。1721年(清康 熙六十年),增设“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改“分巡台厦兵备道”为“分巡台厦道”。尔后又增设“彰化县”和“淡水厅”。1727年(清雍正五年),复改“分 巡台厦道”为“分巡台湾道”(后又改为“分巡台湾兵备道”),增“澎湖厅”,定“台湾”为官方统一的名称。1875年(清光绪元年),清政府为进一步经营 和治理台湾,再增设“台北府”及“淡水”、“新竹”、“宜兰”3县和“基隆厅”。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清政府正式划台湾为单一行省,任刘铭传为首 任巡抚,行政区扩为3府1州,领11县5厅。刘在任内,铺铁路,开矿山,架电线,造商轮,兴办企业,创设新学堂,把台湾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大大向前推进。

   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重新恢复了台湾省的行政管理机构。海峡两岸中国人为反对外国侵占台湾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15世纪后期 起,西方殖民主义者大肆掠夺殖民地。1624年(明天启四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南部。1626年(明天启六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台湾北部。1642 年(明崇祯十五年),荷兰又取代西班牙占领台湾北部。两岸同胞为反对外国殖民者侵占台湾进行了包括武装起义在内的各种方式的斗争。1661年(清顺治18 年),郑成功率众进军台湾,于次年驱逐了盘踞台湾的荷兰殖民者。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在日本威迫下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消息传来,举国同 愤。在北京会试的包括台湾在内的18省千余举人“公车上书”,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和台湾同胞一 起,与占领台湾的日军拚死搏斗。中国大陆东南各地居民为支援这一斗争,或捐输饷银,或结队赴台,反抗日本侵略。在日本侵占台湾期间,台湾同胞一直坚持英勇 不屈的斗争。初期,他们组织义军,进行武装游击抵抗,前后达7年之久。继而,在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后,他们又汇同大陆同胞一道,先后发起十余次武装起义。 及至本世纪20和30年代,岛内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群众运动更加波澜壮阔,席卷台湾南北。

   1937年,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明确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 《马关条约》自属废止之列。这一布告并郑重宣布:中国将“收复台湾、澎湖、东北四省土地”。中国人民经过8年艰苦的抗日战争,于1945年取得了最后的胜 利,收复了失土台湾。台湾同胞鸣放鞭炮,欢欣鼓舞,祭告祖先,庆祝回归祖国怀抱的伟大3胜利。国际社会公认台湾属于中国。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 斯斗争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结成同盟国。1943 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 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又重申: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条款》规定:“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 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 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157个国家先后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二、台湾问题的由来

  台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已归还中国。之所以又出现台湾问题,与随后中国国民党发动的反人民内战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外国势力的介入。

   台湾问题与国民党发动的内战。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在中国共产党和其它爱国力量的推动下,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击日本帝国主 义的侵略。抗日战争胜利后,两党本应继续携手,共肩振兴中华大业,惟当时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依仗美国的支持,置全国人民渴望和平与建设独立、民主、 富强的新中国的强烈愿望于不顾,撕毁国共两党签订的《双十协定》,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反人民内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被迫进行了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 争,由于当时的国民党集团倒行逆施,已为全国各族人民所唾弃,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1949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国民党集团的一部分军政人员退据台湾。他们在当时美国政府的支持下,造成了台湾海峡两岸隔绝的状态。

   台湾问题与美国政府的责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当时东西方两大阵营对峙的态势下,美国政府基于它的所谓全球战略及维护本国利益的考虑,曾经不遗余力地 出钱、出枪、出人,支持国民党集团打内战,阻挠中国人民革命的事业。然而,美国政府最终并未达到它自己所希望达到的目的。美国国务院1949年发表的《美 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和艾奇逊国务卿给杜鲁门总统的信,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艾奇逊在他的信中说:“中国内战不祥的结局超出美国政府控制的能力,这是不 幸的事,却也是无可避免的”;“这种结局之所以终于发生,也并不是因为我们少做了某些事情。这是中国内部各种力量的产物,我国曾经设法去左右这些力量,但 是没有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后,当时的美国政府本来可以从中国 内战的泥潭中拔出来,但是它没有这样做,而是对新中国采取了孤立、遏制的政策,并且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武装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海峡两岸关系。1950年6月 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宣布:“我已命令第七舰队阻止对台湾的任何攻击”。美国第七舰队侵入了台湾海峡,美国第十三航空队进驻了台湾。1954年 12月,美国又与台湾当局签订了所谓《共同防御条约》,将中国的台湾省置于美国的“保护”之下。美国政府继续干预中国内政的错误政策,造成了台湾海峡地区 长期的紧张对峙局势,台湾问题自此亦成为中美两国间的重大争端。

  为了缓 和台湾海峡地区的紧张局势,探寻解决中美两国之间争端的途径,中国政府自50年代中期起,即开始与美国对话。1955年8月至1970年2月,中美两国共 举行了136次大使级会谈,但在缓和与消除台湾海峡地区紧张局势这个关键问题上,未取得任何进展。及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和新 中国的壮大,美国开始调整其对华政策,两国关系逐步出现解冻的形势。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 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驱逐台湾当局的“代表”。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公报称:“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 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1978年12月,美国政府接受了中国政府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即:美国与台湾当局“断交”、废除《共同防御条约》以及从台湾撤军。中美两国于1979年 1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 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联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自此,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

   但遗憾的是,中美建交不过三个月,美国国会竟通过了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并经美国总统签署生效。这个《与台湾关系法》,以美国国内立法的形式,作出了 许多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国际法原则的规定,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权益,美国政府根据这个关系法,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国内政,阻挠台湾与中国大陆的统 一。

  为解决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中美两国政府通过谈判,于1982年8月 17日达成协议,发表了有关中美关系的第三个联合公报,简称“八·一七公报”。美国政府在公报中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 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中”然而,十多年来 美国政府不但没有认真执行公报的规定,而且不断发生违反公报的行为中1992年9月,美国政府甚至决定向台湾出售150架F—16型高性能战斗机中美国政 府的这一行动,给中美关系的发展和台湾问题的解决增加了新的障碍和阻力。

   由上可见,台湾问题直到现在还未得到解决,美国政府是有责任的中自70年代以来,美国朝野许多有识之士和友好人士,曾经为促使中美之间在台湾问题上的分 歧的解决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上述三个联合公报就包含着他们的努力和贡献中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十分赞赏中然而也不能不看到,美国确也有人至今仍不愿看到中 国的统一,制造种种借口,施加种种影响,阻挠台湾问题的解决。

  中国政府 相信,美国人民与中国人民是友好的中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是符合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共同愿望的中中美两国都应珍视来之不易的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三个联合 公报中只要双方都能恪守三个公报的原则,相互尊重,以大局为重,历史遗留下来的台湾问题就不难得到解决,中美关系就一定能不断获得改善和发展。

三、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形成。早在50年代,中国政府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5年5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议上即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1956年4 月,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等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

   自70年代末开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中美建立外交关系,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 移到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与此同时,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华人,都殷切期望两岸携手合作,共同振兴中华。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 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议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

  1982年1月11日,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就叶剑英的上述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进一步发挥了关于实现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他还就两岸统一和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政策。

   1992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 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 的人士参加。”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

  (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 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

   (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 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 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 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于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

  为结束敌对状态,实现和平统一,两岸应尽早接触谈判。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谈判的方式,参加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湾方面关心的其他一切问题。只要两岸坐下来谈,总能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办法。

  鉴于两岸的现实状况,中国政府主张在实现统一之前,双方按照相互尊重、互补互利的原则,积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和各项交往,进行直接通邮、通商、通航和双向交流,为国家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和平统一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方针。然而,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中国政府在采取何种方式处理本国内部事务的问题上,并无义务对任何外国或图谋分裂中国者作出承诺。

   这里还应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国际协议而形成的德国问题和朝鲜问题。因此,台湾问题不能和德国、朝鲜问题相提并论。 中国政府历来反对用处理德国问题、朝鲜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台湾问题。台湾问题应该也完全可以通过两岸的协商,在一个中国的架构内求得合理的解决。

四、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及其阻力

  台湾海峡两岸目前的分离状态,是中华民族的不幸。所有中国人无不殷切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

  为了实现两岸人民正常往来和国家统一,中国政府在提出和平统一主张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措施:

  政治方面,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化解敌对情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

  军事方面,主动缓和海峡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并把福建沿海一些前沿阵地、观察所开辟为经济开发区和旅游点。

  经济方面,敞开门户,促进交流,欢迎台商来大陆投资和从事贸易活动,并为之提供优惠条件和法律保障。

   其他如人员往来、邮电交通以及科技、文化、体育、学术、新闻等方面,中国政府亦持积极态度,采取了相应措施,鼓励发展两岸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还成 立了得到政府授权的民间团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及有关民间团体建立联系,维护两岸人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

   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和措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华人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为发展两岸关系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台湾当局 近几年也相应调整了对大陆的政策,采取了一些松动措施,诸如开放岛内民众赴大陆探亲,逐步放宽对两岸民间交流交往的限制,扩大间接贸易,开放间接投资,简 化两岸同胞通话、通邮、通汇的手续。这些都是有利于相互交往的。近年来,两岸的经济贸易迅速发展,人员往来及各项交流活动不断扩大。1993年4月举行的 “汪辜会谈”签订了四项协议,迈出了两岸关系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台湾海峡出现了40余年来前所未有的缓和气氛,这是有利于和平统一的。 必须指出,台湾当局虽对两岸关系作了某些松动,但其现行大陆政策仍严重阻碍着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他们口头上虽声称“中国必须统一”,但行动上却 总是背离一个中国的原则,继续维持与大陆分离的局面,拒绝就和平统一问题进行商谈,甚至设置障碍,限制两岸交往的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台湾岛内“台独”活动日形嚣张,给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国家和平统一投下了阴影。“台独”的产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和国际背景,而台湾当局拒绝 和谈、限制交往、在国际上推行“双重承认”和“两个中国”的政策,又实际上为“台独”活动提供了条件。应当说,台湾同胞要求当家作主管理台湾的愿望是合情 合理的、正当的,这不同于“台湾独立”,更与极少数坚持要走“台独”道路的人有着根本的区别。极少数“台独”分子鼓吹“独立”,甚至投靠外国,妄图将台湾 从中国分裂出去,这是违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中国政府严重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对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行径绝不会坐视不理。

  某些国际势力不希望中国统一,仍千方百计插手中国内政,支持台湾当局的“反共拒和”政策和岛内的分裂势力,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制造障碍,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

  中国政府坚信,广大台湾同胞是要求国家统一的;台湾朝野政治力量的大多数也是主张国家统一的。在两岸人民共同努力下,上述障碍和阻力一定可以排除,两岸关系一定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

五、国际事务中涉及台湾的几个问题

   如前所述,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得到了联合国及世界各国的普遍承 认。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实现国家的统一,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处理涉及台湾的问题时,始终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一贯维护台湾同胞的利益。中国政府相信,这一 立场必能赢得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尊重。

  在此,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就以下几个问题重申自己的立场和政策。

   (一)与中国建交国同台湾的关系问题。目前,世界上凡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均遵照国际法和一个中国的原则,与中国政府就台湾问题达成正式协议或谅解,承诺 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官方性质的关系。按照国际法,一个主权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代表这个国家。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它在国际上无权代表中国,不能与外国 建立外交关系和发展具有官方性质的关系。但考虑到台湾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对台湾同外国的民间经济、文化往来,中国政府不持异议。

  近几年,台湾当局在国际上竭力推行所谓“务实外交”,谋求同一些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发展官方关系,推行“双重承认”,达到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目的。对此,中国政府坚决反对。

   应该指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能珍视同中国的友好关系,恪守在台湾问题上和中国达成的协议和谅解,中国政府对此表示赞赏。但也不能不指出,有的国家竟 不顾国际信誉,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时所作的承诺,同台湾发展官方关系,从而给中国统一事业设置障碍。中国政府衷心希望,有关国家的政府能够采取措 施,纠正这一做法。

  (二)国际组织与台湾的关系问题。每个国家的主权是 完整的,既不能分割,也不能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有权利也有义务在国际组织中行使国家主权,代表整个中国。台湾当局企图在某 些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中搞所谓“一国两席”,就是要制造“两个中国”。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这种行径。这一原则立场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侨 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立场的前提下,中国政府才可以考虑,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中国政府同意 和接受的某种方式,来处理台湾参加某些国际组织活动的问题。

  联合国系统 的所有机构,是由主权国家代表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后,联合国系统的所有机构都已通过正式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 和国享有的合法席位,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自此,在联合国组织中的中国代表权问题已获得了彻底的解决,根本不存在台湾再加入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 近一个时期来,台湾当局的某些人又为“重返联合国”而大肆鼓噪。十分明显,这是一种妄图割裂国家主权的行径,它无论在法理上或实际上都是行不通的。中国政 府相信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的组织会识破这一图谋,不做有损于中国主权的事情。

   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原则上台湾也无权参加。至于亚洲开发银行(ADB)、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地区性经济组织,台湾的加入系根据中国政府与 有关方面达成的协议或谅解,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参加,台湾只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国台北”(英文在亚行为TAIPEI,CHINA;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CHINESE TAIPEI)的名称参加活动。这种做法属于特殊安排,不能构成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国际活动效仿的“模式”。

  在民间性质的国际组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组织同有关方面达成协议或谅解,在中国的全国性组织以中国的名义参加的情况下,台湾的相应组织可以以“中国台北”(TAIPEI,CHINA)或“中国台湾”(TAIWAN,CHINA) 的名称参加。

   (三)与中国建交国同台湾通航问题。一个国家的领空是该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919年公布的《巴黎航空公约》和1944年签署的《芝加哥公约》 均确认,每个国家对其领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的主权的原则。因此,凡是同中国建交国家的任何航空公司,即使是私营航空公司与台湾通航,都是涉及中国主权的 政治问题,而不是一般的民间关系。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航空公司当然不可与台湾通航,而其民间航空公司如欲同台湾通航,则须由其政府与中国政府磋商。在征 得中国政府同意后,其民间航空公司始可同台湾的私营航空公司互飞。实际上,根据上述原则,中国政府已经同意英、德、加拿大等国的民间航空公司与台湾的私营 航空公司通航。

  有的国家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前就同台湾通航的,则可通过与中国政府谈判,改变其同台湾通航的官方性质后继续其民间商业运输安排。

   (四)与中国建交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国政府一贯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台湾出售任何种类的武器装备或提供生产武器的技术。凡与中国建交的国家,都应遵 循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而不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台湾提供武器,否则就是违反国际关系准则,干涉中国内政。

   世界各国,尤其是对世界和平事业负有重大责任的大国,理应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关于限制常规武器扩散的指导原则,为维护和促进地区的和平与 安全作出贡献。然而,在目前台湾海峡两岸关系日益缓和的形势下,有的国家竟违背自己在国际协议中的承诺,置中国政府的一再严正交涉于不顾,向台湾出售武 器,在海峡两岸之间制造紧张局势。这不仅是对中国安全的严重威胁,为中国的和平统一事业设置障碍,也不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中国人民当然要强烈反 对。

  在国际事务中,中国政府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 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从不损害别国利益,不干涉别国内政。同 样,中国政府也要求各国政府,不做损害中国利益、干涉中国内政的事情,正确处理与台湾的关系问题。

结束语

  中国的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中国实现统一后,两岸可携手合作,互补互助,发展经济,共同振兴中华。原来一直困扰台湾的各种问题,都将在一个中国的架构下得到合理解决。台湾同胞将与祖国其他地区人民一道共享一个伟大国家的尊严和荣誉。

  长期以来,台湾问题一直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中国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国本身的稳定和发展,也有利于中国同各国进一步加强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中国政府相信,在维护自己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正义事业中,一定能够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1979年1月1日)

  亲爱的台湾同胞:

  今天是1979年元旦。我们代表祖国大陆的各族人民,向诸位同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祝贺。昔人有言:"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欢度新年的时刻,我们更加想念自己的亲骨肉--台湾的父老兄弟姐妹。我们知道,你们也无限怀念祖国和大陆上的亲人。这种绵延了多少岁月的相互思念之情与日俱增。自从1949年台湾同祖国不幸分离以来,我们之间音讯不通,来往断绝,祖国不能统一,亲人无从团聚,民族、国家和人民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所有中国同胞以及全球华裔,无不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

  我们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占世界人口近四分之一,享有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对世界文明和人类发展的卓越贡献,举世共认。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的。尽管历史上有过多少次外族入侵和内部纷争,都不曾使我们的民族陷于长久分裂。近 30年台湾同祖国的分离,是人为的,是违反我们民族的利益和愿望的,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是生活在台湾的还是生活在大陆上的,都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繁荣负有不容推诿的责任。统一祖国这样一个关系全民族前途的重大任务,现在摆在我们大家的面前,谁也不能回避,谁也不应回避。如果我们还不尽快结束目前这种分裂局面,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我们何以告慰于列祖列宗?何以自解于子孙后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属黄帝子孙,谁愿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

  近30年来,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已发生根本变化。我国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国际作用越来越重要。各国人民和政府为了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几乎莫不对我们寄予极大期望。每一个中国人都为祖国的日见强盛而感到自豪。我们如果尽快结束目前的分裂局面,把力量合到一起,则所能贡献于人类前途者,自更不可限量。早日实现祖国统一,不仅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的共同心愿,也是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和国家的共同希望。

  今天,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世界上普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最近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和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实现,更可见潮流所至,实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目前祖国安定团结,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在大陆上的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目标而同心戮力。我们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共同发展建国大业。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台湾各界人士也纷纷抒发怀乡思旧之情,诉述"认同回归"之愿,提出种种建议,热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时至今日,种种条件都对统一有利,可谓万事俱备,任何人都不应当拂逆民族的意志,违背历史的潮流。

  我们寄希望于1700万台湾人民,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我们一贯主张爱国一家。统一祖国,人人有责。希望台湾当局以民族利益为重,对实现祖国统一的事业做出宝贵的贡献。

  中国政府已经命令人民解放军从今天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台湾海峡目前仍然存在着双方的军事对峙,这只能制造人为的紧张。我们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这种军事对峙状态,以便为双方的任何一种范围的交往接触创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环境。

  由于长期隔绝,大陆和台湾的同胞互不了解,对于双方造成各种不便。远居海外的许多侨胞都能回国观光,与家人团聚。为什么近在咫尺的大陆和台湾的同胞却不能自由来往呢?我们认为,这种藩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

  台湾和祖国大陆,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这些年来,经济联系不幸中断。现在,祖国的建设正在蓬勃发展,我们希望台湾的经济日趋繁荣。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这是相互的需要,对任何一方都有利而无害。

  亲爱的台湾同胞:我们伟大祖国的美好前途,既属于我们,也属于你们。统一祖国,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神圣使命。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我们早一天完成这一使命,就可以早一天共同创造我国空前未有的光辉灿烂的历史,而与各先进强国并驾齐驱,共谋世界的和平、繁荣和进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这一光荣目标共同奋斗!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2002年台湾问题白皮书)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000年二月·北京

前言

一、一个中国的事实和法理基础

二、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三、中国政府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

四、两岸关系中涉及一个中国原则的若干问题

五、在国际社会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若干问题

结束语

前言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中国的台湾省,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与中央政府对峙,由此产生了台湾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五十年来,中国政府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奋斗。一九七九年后,中国政府以极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和平统一。自一九八七年底以来,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九十年代以来,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逐步背弃一个中国原则,极力推行以制造“两个中国”为核心的分裂政策,一直发展到公然主张两岸关系是“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严重损害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危害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危害了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政府始终如一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图谋。中国政府与以李登辉为首的分裂势力的斗争,集中表现在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还是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上。

  我们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发表了《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系统地论述了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的由来、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现在,有必要进一步向国际社会阐述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和政策。

一、一个中国的事实和法理基础

  一个中国原则是在中国人民捍卫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中形成的,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关台湾的全部事实和法律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八九五年四月,日本通过侵华战争,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台湾。一九三七年七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各国,中国废止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涉及中日关系的条约、协定、合同,并将收复台湾。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应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一九四五年,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并在《日本投降条款》中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十月二十五日,中国政府收复台湾、澎湖列岛,重新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民国从此结束了它的历史地位。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以来,虽然其政权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它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实际上始终只是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

  一个中国原则的产生和基本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天即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后又致电联合国,声明:国民党当局“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完全无权代表中国。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原则。

  中国政府的上述主张受到当时美国政府的阻挠。尽管一九五○年一月五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表示美国及其他盟国承认一九四五年以来的四年中国对台湾岛行使主权,但是同年六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为了孤立、遏制中国,不仅派军队侵占台湾,而且抛出“台湾地位未定”等谬论,以后又逐步在国际社会策动“双重承认”,企图制造“两个中国”。对此,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予以坚决反对,主张和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正是在中国与外国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中,在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产生了一个中国原则。上述主张构成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涵义,核心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在一九四九年后的三四十年间,台湾当局虽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的合法地位,但也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制造 “两个中国”和“台湾独立”。这说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两岸的中国人在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根本问题上具有共识。早在一九五八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进行炮击金门的战斗时,毛泽东主席就向台湾当局公开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一九七九年一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

  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严正立场和合理主张,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一个中国原则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一九七一年十月,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和一切合法权利。一九七二年九月,中日两国签署联合声明,宣布建立外交关系,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且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的立场。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美发表建交公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目前,161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并且承诺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处理与台湾的关系。

二、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政府对台政策的基石。经由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中国政府自一九七九年开始实行和平统一的方针,并逐步形成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这一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的要点是:争取和平统一,但是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早日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通过和平谈判实现统一,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都可以谈;统一后实行“一国两制”,中国的主体(中国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统一后台湾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和行政人员驻台;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应由中国人自己解决,不需借助外国力量。上述方针和政策,贯彻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立场和精神,也充分尊重了台湾同胞当家作主、管理台湾的愿望。江泽民主席在一九九五年一月发表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时,明确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才能实现和平统一。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问题。迄今,两岸敌对状态并未正式结束。为了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了实现两岸统一,中国政府有权采用任何必要的手段。采用和平的方式,有利于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两岸同胞感情的融合和团结,是最好的方式。中国政府于一九七九年宣布实行和平统一的方针时,是基于一个前提,即当时的台湾当局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时,中国政府考虑到长期支持台湾当局的美国政府承认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也有利于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中国政府在实行和平统一方针的同时始终表明,以何种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并无义务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制造“台湾独立”的图谋和干涉中国统一的外国势力,是为争取实现和平统一提供必要的保障。采用武力的方式,将是最后不得已而被迫作出的选择。

  对台湾而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标志着承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可分割,这就使两岸双方有了共同的基础和前提,可以通过平等协商,找到解决双方政治分歧的办法,实现和平统一。如果否认一个中国原则,图谋将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分割出去,那就使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不复存在。

  对美国而言,承诺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就要切实执行中美两国政府之间的三个公报和美方的一系列承诺,就应当只与台湾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的关系,反对所谓“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阻挠中国的统一。反之,就破坏了中国政府争取和平统一的外部条件。

  对于亚太地区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国家而言,台湾海峡局势一直与亚太地区的安定密切相关。有关各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也有利于中国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符合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各国的利益。

  中国政府积极地真诚地努力争取实现和平统一。为了争取和平统一,中国政府一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举行两岸平等谈判。充分考虑到台湾的政治现实,为了照顾台湾当局关于平等谈判地位的要求,我们先后提出了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两党谈判可以吸收台湾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等主张,而始终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中国政府还提出,可先从进行包括政治对话在内的对话开始,逐步过渡到政治谈判的程序性商谈,解决正式谈判的名义、议题、方式等问题,进而展开政治谈判。政治谈判可以分步骤进行,第一步,先就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发展进行规划。一九九八年一月,为寻求和扩大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中国政府向台湾方面明确提出,在统一之前,在处理两岸关系事务中,特别是在两岸谈判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也就是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中国政府希望,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双方平等协商,共议统一。

  为争取和平统一,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动两岸关系发展。自一九八七年底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至一九九九年底,到中国大陆从事探亲、旅游、交流的台湾同胞已达1600万人次;两岸间接贸易总额超过1600亿美元,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协议金额及实际到位金额分别超过了440亿美元与240亿美元;两岸互通邮政、电信取得了很大进展;两岸海上、空中通航也取得了局部进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为了通过商谈妥善解决两岸同胞交往中所衍生的具体问题,一九九二年十一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在事务性商谈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在此基础上,两会领导人于一九九三年四月成功举行了“汪辜会谈”,并签署了几项涉及保护两岸同胞正当权益的协议。一九九八年十月,两会领导人在上海会晤,开启了两岸政治对话。两会商谈是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的。实践证明,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找到两岸平等谈判的适当方式。香港、澳门回归中国以来,港台之间、澳台之间原有的各种民间往来与交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和发展。

三、中国政府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

  台湾分裂势力蓄意破坏一个中国原则。一九八八年,李登辉继任为台湾当局的领导人。当时他多次公开表示,台湾当局的基本政策就是“只有一个中国而没有两个中国的政策”;“我们一贯主张中国应该统一,并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

  但是,从九十年代初开始,李登辉逐步背离一个中国原则,相继鼓吹“两个政府”、“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台湾已经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现阶段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而且自食其言,说他“始终没有讲过一个中国”。李登辉还纵容、扶持主张所谓“台湾独立”的分裂势力及其活动,使“台独”势力迅速发展、“台独”思潮蔓延。在李登辉主导下,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实际的分裂步骤。在台湾政权体制方面,力图通过所谓的“宪政改革” 将台湾改造成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以适应制造“两个中国”的需要。在对外关系方面,不遗余力地进行以制造“两个中国”为目的的“拓展国际生存空间”活动。一九九三年以来,连续七年推动所谓“参与联合国”的活动。在军事方面,大量向外国购买先进武器,谋求加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企图变相地与美、日建立某种形式的军事同盟。在思想文化方面,图谋抹杀台湾同胞、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中国人意识和对祖国的认同,挑起台湾同胞对祖国的误解和疏离感,割断两岸同胞的思想和文化纽带。

  一九九九年以来,李登辉的分裂活动进一步发展。五月,他出版《台湾的主张》一书,鼓吹要把中国分成七块各自享有“充分自主权”的区域。七月九日,他公然将两岸关系歪曲为“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企图从根本上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破坏两岸关系、特别是两岸政治对话与谈判的基础,破坏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李登辉已经成为台湾分裂势力的总代表,是台湾海峡安定局面的破坏者,是中美关系发展的绊脚石,也是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麻烦制造者。

  中国政府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对于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台湾分裂势力的种种分裂活动,中国政府和人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并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一九九五年六月李登辉以所谓“私人”名义访问美国后,中国政府果断地开展了反分裂、反“台独”的斗争,并对美国政府公然允许李登辉访美、违背美国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所作的承诺、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行为,提出了强烈的抗议,进行了严正的交涉。这场斗争显示了中国政府和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和能力,产生了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台湾同胞进一步认识到“台独”的严重危害。李登辉在国际上进行分裂活动受到沉重打击。部分“台独”势力被迫放弃了某些极端的分裂主张。国际社会进一步注意到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必要性,美国政府还明确承诺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

  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后,中国政府和人民进行了更加坚决的斗争。针对台湾分裂势力企图通过所谓“法律”形式落实“两国论”的活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明确指出,这是一个更加严重和危险的分裂步骤,是对和平统一的极大挑衅。如果这一图谋得逞,中国和平统一将变得不可能。这场斗争形成了海内外中国人同声谴责“两国论”的强大声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美国政府也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和对台湾“三不支持”的承诺。台湾当局被迫表示不会依照“两国论”修改所谓“宪法”、“法律”。

  但是,台湾分裂势力仍在企图以所谓“制宪”、“修宪”、“解释宪法”或“立法”等多种形式,用所谓“法律”形式实现在“中华民国”名义下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图谋。特别值得警惕的是,台湾分裂势力一贯图谋破坏中美关系,挑起中美冲突和对抗,以便实现他们的分裂图谋。

  事实证明,台湾海峡局势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危机。为了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也为了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发展,中国政府仍然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不变,仍然坚持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不变,仍然尽一切可能争取和平统一。但是,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中国政府和人民完全有决心、有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坐视任何分裂中国的图谋得逞,任何分裂图谋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四、两岸关系中涉及一个中国原则的若干问题

  中国领土和主权没有分裂,海峡两岸并非两个国家。台湾当局支撑其制造“两个中国”的主张,包括李登辉提出的“两国论”的所谓理由无非是:一九四九年以后海峡两岸已经分裂分治且互不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未统治过台湾,一九九一年以后台湾也已产生了与中国大陆没有关系的政权体制。这些理由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也绝对不能得出台湾可以“中华民国”的名义自立为一个国家和海峡两岸已经分裂为两个国家的结论。第一,国家主权不可分割。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在一个国家的领土上,只能有一个代表国家行使主权的中央政府。如前所述,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已经享有和行使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主权。虽然海峡两岸尚未统一,但是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由此,中国拥有对台湾的主权也从未改变。第二,国际社会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第三,台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是外国势力干涉和台湾分裂势力阻挠的结果。海峡两岸尚未统一,这种不正常状态的长期存在,并没有赋予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和权利,也不能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目前的问题是台湾分裂势力和某些外国反华势力要改变这种状况,而这正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反对的。

  坚决反对以公民投票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台湾分裂势力以“主权在民”为借口,企图以公民投票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这是徒劳的。首先,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国内法还是在国际法上,都已经是明确的,不存在用公民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应自决的前提。其次,“主权在民”是指主权属于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而不是指属于某一部分或某一地区的人民。对台湾的主权,属于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而不属于台湾一部分人。第三,历史上台湾从未曾成为一个国家;一九四五年以后,台湾既不是外国的殖民地,又不处于外国占领之下,不存在行使民族自决权的问题。总之,自一九四五年中国收复台湾之后,就根本不存在就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举行公民投票的问题。台湾的前途只有一条,就是走向与祖国大陆的统一,而决不能走向分裂。任何人以所谓公民投票的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其结果必将把台湾人民引向灾难。

  “两德模式”不能用于解决台湾问题。台湾有些人主张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被分裂为两个国家后又重新统一的所谓“两德模式”来处理两岸关系。这是对历史和现实的误解。战后德国的分裂和两岸暂时分离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不同:第一,两者形成的原因、性质不同。一九四五年德国在二战中战败,被美、英、法、苏四个战胜国依据《鉴于德国失败和接管最高政府权力的声明》及其后的波茨坦协议,分区占领。冷战开始后,德国统一问题成为美苏两国在欧洲对抗的一个焦点,在美英法占领区和苏联占领区分别相继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被分裂为两个国家。显然,德国问题完全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而台湾问题则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是内政问题。第二,两者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不同。德国的分裂,为二战期间和战后一系列国际条约所规定。而台湾问题,则有《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关于日本必须将窃取于中国的台湾归还中国的规定。第三,两者存在的实际状况不同。在美苏两国对抗的背景下,两个德国都分别驻有外国军队,被迫相互承认和在国际社会并存。而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李登辉上台前的台湾当局和李登辉上台初期也承认一个中国,反对“两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也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因而,德国问题与台湾问题不能相提并论,更不能照搬“两德模式”解决台湾问题。

  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中国政府主张两岸谈判最终目的是实现和平统一;主张以一个中国原则为谈判基础,是为了保证实现谈判的目的。而“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两国论”违背了一个中国原则,不是谈统一,而是谈分裂,当然不可能被中国政府接受。只要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台湾方面关心的各种问题。中国政府相信,台湾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对外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等,都可以在这个框架内,通过政治谈判,最终在和平统一的过程中得到解决。

  所谓“民主和制度之争”是阻挠中国统一的借口。近些年来,台湾当局一再声称,“大陆的民主化是中国再统一的关键”、“两岸问题的真正本质是制度竞赛”。这是拖延和抗拒统一的借口,是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的伎俩。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不断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而奋斗。按照“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和平统一,允许海峡两岸两种社会制度同时存在,互不强加于对方,最能体现两岸同胞的意愿,这本身就是民主的。两岸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应构成和平统一的障碍。而且,中国政府注意到台湾与香港、澳门的不同特点,实现两岸和平统一之后,在台湾实行“一国两制”的内容,可以比香港、澳门更为宽松。台湾当局企图以“民主和制度之争” 阻挠统一,妄想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十二亿多人实行台湾的政治、经济制度,是毫无道理的,也是不民主的。“要民主”不应成为“不要统一”的理由。两岸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分歧的实质,绝不是要不要民主之争、实行哪种制度之争,而是要统一还是要分裂之争。

五、在国际社会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若干问题

  中国政府对于国际社会普遍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表示赞赏。我们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发表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在第五部分“国际事务中涉及台湾的几个问题”中,阐述了在有关与中国建交国同台湾的关系、国际组织与台湾的关系、与中国建交国同台湾通航、与中国建交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等问题上的立场和政策。在此,谨重申有关立场和政策。

  台湾无权参加联合国及其他只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恢复后,联合国组织中的中国代表权问题已经获得彻底解决,根本不存在台湾当局加入联合国的问题。台湾当局声称联合国2758号决议只解决了“中国代表权问题”,没有解决“台湾的代表权问题”,要求“参与联合国”。这是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行径,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联合国的所有成员国,都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及有关联合国决议,遵循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国际关系准则,不以任何方式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及只能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其他国际组织。

  对于某些允许地区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国政府已经基于一个中国原则,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和实际情况,以所能同意和接受的方式对台湾的加入问题作出了安排。台湾已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国台北”的名义,分别参加了亚洲开发银行(英文名称为TAIPEI,CHINA)和亚太经合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TAIPEI)等组织。一九九二年九月,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主席声明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台湾可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的名义参加。世贸组织在审议接纳台湾加入该组织时,应坚持上述声明确定的原则。上述特殊安排,并不构成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国际活动仿效的模式。

  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不能向台湾出售武器,或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结盟。凡是与中国建交的国家,都应本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台湾出售武器,或帮助台湾生产武器。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最核心、最敏感的问题。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二十多年来,美国承诺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为自己带来了美中建交、两国关系发展和台湾局势相对稳定的利益。令人遗憾的是,美国一再违反自己在“八一七公报”中对中国作出的庄严承诺,不断向台湾出售先进的武器和军事装备。现在,美国国会又有人炮制所谓《加强台湾安全法》,还企图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和对中国安全的严重威胁,阻碍了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同时也危害了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对此,中国政府坚决反对。

  中国政府以一个中国原则对待台湾的对外交往活动。台湾当局极力在国际上推行所谓“务实外交”,扩大所谓“国际生存空间”,其实质是制造“两个中国”、 “一中一台”。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要坚决反对。同时,考虑到台湾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中国政府对台湾同外国进行民间性质的经济、文化往来不持异议;并在一个中国前提下,采取了许多灵活措施,为台湾同外国的经贸、文化往来提供方便。例如,台湾可以“中国台北”的名义继续留在国际奥委会中。事实上,台湾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保持着广泛的经贸和文化联系,台湾同胞每年到国外旅游、经商、求学和进行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人员多达百万人次,年进出口贸易额高达2000多亿美元。这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不影响台湾同胞从事民间的对外交流活动,并未影响台湾正常的经贸、文化活动的需要。

  中国政府保障台湾同胞在国外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中国政府一贯致力于维护台湾同胞在国外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中国驻外国使领馆一向把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台湾同胞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台湾同胞的利益作为自己的责任,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海湾战争中,中国使馆帮助滞留在科威特的台湾劳务人员安全撤离险境。日本阪神大地震发生后,中国使领馆及时抚慰受灾的台湾同胞。柬埔寨爆发内战后,中国使馆积极帮助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台湾商人和旅游者安全转移和撤离。上述事例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台湾同胞的关心和照顾。在海峡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同胞更能够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充分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

结束语

  中国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各民族相互融合,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形成了崇尚统一、维护统一的价值观念。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国虽然经历过改朝换代、政权更迭,出现过地方割据,遭遇过外敌入侵,特别是近代史上曾饱受外国列强的侵略和瓜分,但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每一次分裂之后都复归统一,并且都赢来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快速发展。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在反抗外国侵略台湾的斗争中建立了卓越的功勋。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中国人民倍加珍视得来不易的民族独立,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并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努力奋斗。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和文化深深地在中国人的心中根植了一种强烈的民族意识,这就是中国必须统一。中国政府希望国际社会始终如一地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希望美国政府切实履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关于台湾问题的各项原则和自己作出的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庄严承诺。

  随着中国政府相继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全中国人民迫切期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不能允许台湾问题再无限期地拖下去了。我们坚信,在包括两岸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完全统一一定能够实现。

517声明

中台办、国台办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

2004-05-17 00:00:0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7日受权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严峻。坚决制止旨在分裂中国的“台湾独立”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是两岸同胞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四年前,陈水扁曾信誓旦旦地作出所谓“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四年来,陈水扁的所作所为表明,他自食其言、毫无诚信。他说不会宣布“台独”,却纠集各种分裂势力进行“台独”活动。他说不会改变所谓“国号”,却不断鼓噪“台湾正名”、“去中国化”。他说不会将“两国论入宪”,却抛出两岸“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他说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却千方百计地利用公投进行“台独”活动。他说没有废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的问题,却早已将它束之高阁,令其名存实亡。他还强行撕裂台湾社会,恶意扭曲台湾民意,肆意煽动仇视大陆、“对抗中国”,竭力挑衅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公然提出通过“制宪”走向“台独”的时间表,将两岸关系推到了危险的边缘。

“台独”没有和平,分裂没有稳定。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决不妥协,争取和平谈判的努力决不放弃,与台湾同胞共谋两岸和平发展的诚意决不改变,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决不动摇,对“台独”决不容忍。

未来四年,无论什么人在台湾当权,只要他们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摒弃“台独”主张,停止“台独”活动,两岸关系即可展现和平稳定发展的光明前景:

━━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平等协商,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构造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

━━以适当方式保持两岸密切联系,及时磋商解决两岸关系中衍生的问题。

━━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以利两岸同胞便捷地进行经贸、交流、旅行、观光等活动。

━━建立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安排,互利互惠。台湾经济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同大陆一起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挑战。台湾农产品也可以在大陆获得广阔的销售市场。

━━进一步密切两岸同胞各种交流,消弭隔阂,增进互信,累积共识。

━━在两岸关系的祥和气氛中,台湾同胞追求两岸和平、渴望社会稳定、谋求经济发展的愿望将得以实现。

━━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问题,共享中华民族的尊严。但是,如果台湾当权者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坚持“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非但上述前景不能实现,而且将葬送两岸的和平稳定、互利双赢。

现在,有两条道路摆在台湾当权者面前:一条是悬崖勒马,停止“台独”分裂活动,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一条是一意孤行,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最终玩火自焚。何去何从,台湾当权者必须作出选择。中国人民不怕鬼、不信邪。在中国人民面前,没有任何事情比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为重要、更加神圣。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但是,如果台湾当权者铤而走险,胆敢制造“台独”重大事变,中国人民将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彻底地粉碎“台独”分裂图谋。(完)